日本計劃將加密貨幣視為金融資產
來源: Chow

日本金融服務局(FSA)宣布計劃將比特幣等加密貨幣重新分類為金融資產。這一變化是FSA在2025財年稅制改革請求中的一部分,旨在將加密貨幣作為一種面向公眾的投資工具。目前,加密貨幣在日本《支付服務法》下被歸類為支付工具。此次提議的調整標誌著加密資產在日本合法化的一個重要步驟。
這一重新分類與日本執政黨自民黨(LDP)的提案相一致,該黨也建議將加密貨幣納入與投資者保護相關的金融監管框架。自民黨認為,加密資產應與公開上市股票一樣,受到相同的問責標準。這將為某些加密貨幣成為公眾投資組合中的常規金融產品鋪平道路。
雖然FSA尚未明確要求修改日本的加密貨幣稅法,但稅制改革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目前,加密貨幣的利潤按「其他收入」徵稅,對於高收入者,稅率最高可達55%。與此不同,自民黨提議對加密貨幣交易實行資本利得稅,這將帶來更為寬鬆的稅收待遇。
FSA的這一舉措是日本加密貨幣監管框架廣泛審查的一部分,旨在提供更好的投資者保護,並確保行業的穩定。然而,這一重新分類的實施依賴於加密貨幣市場的持續穩定,監管機構將密切關注該行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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