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市場監督!韓國實行私募股權基金新規
來源: Tony Sanday Chongo Kabange, Regulation Asia

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FSC)週四(10月21日)宣布,私募股權基金新規已生效。
據韓國金融服務委員官方信息,韓國政府舉行內閣會議,批准了關於金融投資服務和資本市場的法令及其下屬規則的修訂案。經修訂的規則於10月21日生效。這項新規將有助於提高投資者對私募股權基金市場的信任,為零售投資者提供更好的保護。
新規將區分“一般性私募股權基金”和“機構私募股權基金”,其中合格零售投資者(投資3億韓幣或以上)只能投資“一般性私募股權基金”。 “機構私募股權基金”只能由具有風險管理能力的專業機構進行投資。
此外,新規禁止私募股權基金公司向私人或者P2P公司提供貸款。監管機構表示,“只有具有風險管理能力的機構投資者才能提供貸款,而且基金公司必須要有內部控制措施。”
為了更好地監督私募股權基金市場,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將在金融監管服務系統中設立監督“一般性私募股權基金”的綜合監控和分析系統。在該系統下,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在監測到基金公司的異常活動時能夠及時響應。
Fazzaco此前曾報導,韓國金融服務委員會將改進小數股交易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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