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數據報告失誤,14家馬來西亞金融機構遭央行罰款
來源: Chloe

馬來西亞中央銀行於2024年1月30日對14 金融機構處以罰款,原因是這些機構未遵守《2013年金融服務法》和《2013年伊斯蘭金融服務法》。
进行罰款是由於這些機構未能按照包括STATsmart Reporting、對外部門統計系統和中央信貸參考資訊系統在內的多份政策檔的要求,及時、準確和完整地提交數據。
數據的提交對央行的監督和政策決策至關重要,影響著貨幣和金融統計數據的編製。
罰款也反映了每家機構過去的合規記錄以及隨後為糾正違規行為所做的努力,包括系統改進和員工培訓。
被罰款的金融機構具體如下:

根據違規行為的嚴重程度和性質,處罰金額從8,000至600,000馬幣不等。
(來源:Fintech Malay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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