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擬對加密貨幣利潤徵收 8% 固定稅並收緊監管框架

塞浦路斯正準備為數字資產實施專門的稅收制度,擬對經紀商的加密貨幣相關利潤徵收 8% 的固定稅率。該改革預計將於 2026 年 1 月 1 日生效,旨在將塞浦路斯定位為歐盟內的低稅率加密樞紐。對於純加密貨幣經紀商而言,8% 的新稅率較現行 12.5% 的企業所得稅有所下調。
然而,擬議的稅收優惠伴隨著虧損抵扣規則的調整以及整體稅負的變動。根據新規,非加密業務收入的標準企業所得稅率將從 12.5% 上調至 15%。此外,加密貨幣交易虧損將採取「環柵(ring-fenced)」管理,即虧損僅能抵銷當年的加密收益,不得用於抵扣公司其他應納稅收入,也不得結轉至以後年度。
此次稅收改革正值歐盟範圍內的監管指令同步推進,包括《加密資產市場法規》(MiCA)和 DAC8 指令。其中,DAC8 指令將於 2025 年 1 月起實施,要求經紀商向歐盟稅務機關自動報告詳細的客戶交易數據、餘額及居住地信息。据估計,遵守這些指令將導致企業的行政和合規成本增加 30% 至 50% 。
儘管塞浦路斯 8% 的稅率仍遠低於法國或義大利等其他歐盟成員國的加密貨幣資本利得稅,但此舉標誌著該國正轉向更為嚴格的監管環境。通過將 MiCA 的定義直接引入國內稅法,該框架旨在為稅務層面的數位資產分類提供更明確的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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