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BaFin對德意志銀行處以866萬歐元行政罰款
來源: Chloe

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宣布,已於2021年12月28日對德意志銀行處以866萬歐元行政罰款。
該金融監管機構解釋道,作為歐洲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EURIBOR)的受監督貢獻者,德意志銀行有時沒有根據《歐洲基準條例2016/1011)》第16(2)(a)條建立有效的預防系統、控制和政策。
《基準條例》旨在確保有效的基準並防止操縱,要求貢獻者建立有效的系統和控制(第16條)措施。貢獻者是為確定基準提供數據的自然人或法人。在歐盟,採用的基準是EURIBOR。違反《基準條例》的行為可被處以最高為總營業額百分之十的罰款。
今年9月初,Fazzaco報導,德意志銀行因違反美國洲際交易所期貨交易所ICE Futures U.S. 交易慣例第4.02(c)條規定,而被該交易所指控。德意志銀行既不承認也不否認涉嫌違反規定,但同意支付7,500美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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