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zzaco > 要訊 > 新交所RegCo為新加坡律師發布最佳實踐指南 新交所RegCo為新加坡律師發布最佳實踐指南 來源: Regulation Asia Editors, Regulation Asia 2020-06-29 該指南為新加坡律師就上市公司提交的監管文件提供了清晰的信息,為他們的行為建立了基準。 新交所RegCo(新加坡交易所監管機構)和新加坡律師協會聯合發布了“最佳實踐指南”,為新加坡律師代表上市發行人向新交所RegCo提交意見提出了建議和最佳實踐。 該《指南》提出了一些建議和最佳做法,涵蓋的內容包括就《上市規則》的解釋進行諮詢,豁免申請以及就公司行為向股東提交通函和類似文件。 “我們的市場社區中的每個成員都可以在確保良好管理的市場和保護投資者利益方面發揮作用。律師通過堅持支持公司融資活動的法律框架來做到這一點。”新交所RegCo首席執行官Tan Boon Gin說道。 “本指南在提交監管文件的過程中闡明了我們對新加坡律師的期望,並力求確保其行為符合其期望的成文法,普通法和道德標準及職責。” 該指南納入了一項新的行政措施,要求律師事務所進行涉及交易的交易在股東通函中註明。新加坡律師會主席格里高里·維杰耶德蘭(Gregory Vijayendran)表示:“這將加強問責制,賦予主人翁意識,並適當尊重我們的律師事務所。” 根據《商業時報》引述TSMP Law Corporation合夥人Adrian Tan的說法,該指南為律師提供了急需的“安全網”,可確保在其履行職責時提供確定性,並使得在與上市公司打交道時更容易知道該怎麼做。公司和監管機構。他說,此前,為上市公司提供建議的律師只能依靠“口頭傳統”,個人經驗和不均衡的培訓。 新交所RegCo還表示,在確定上市公司的內部律師是否已履行《上市規則》規定的職責時,可能會考慮《指南》中的原則。它說:“如果不這樣做,將導致新交所Regco發出指令,要求上市公司終止任命並任命替代人選。” 該指南, 可在這裡 ,生效與上週五(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