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政府:延長《海外投資法案》修正案緊急通知機制90天

根據最新報導,新西蘭政府宣布將其管理外國投資風險的緊急通知機制延長三個月。據悉,該緊急通知機制允許新西蘭政府對違反國家利益的交易施加條件或阻止交易。
新西蘭《海外投資法案(2005)》6月新政啟動國家利益測試
2020年5月28日,“新西蘭”正式通過了《海外投資法案(2005)》(Overseas Investment Act 2005)的修正案(The Overseas Investment (Urgent Measures) Amendment Act 2020,下稱”修正案”)。
修正案於2020年6月16日正式生效,一方面,引入了一系列更加嚴格的審批機制,如臨時緊急通知機制以及啟用新的國家利益測試等;另一方面,修正案也對於部分類型的交易或投資人的相關規定進行了放寬,包括免除了部分低風險交易的審查要求以及簡化了投資者測試。
修正案重點加強了對新西蘭國家利益的保護,並引入一系列嚴格的措施和機制予以保障。
緊急通知機制
在最新的緊急通知機制下,對於任何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交易,無論交易金額大小,投資者必須在交割前通知新西蘭海外投資辦公室(Overseas Investment Office,“OIO”):
收購新西蘭業務25%以上的權益;
持有新西蘭業務的權益增加到50%、75%或以上或者到100%。
OIO在收到投資者的通知後將對於相關交易進行初步審查以確定該等交易是否符合新西蘭國家利益。若OIO認為相關交易不會對新西蘭國家利益產生威脅,則交易可正常進行;相反,則OIO會對相關交易進行國家利益測試。一旦審查測試不通過,OIO則會阻止違反新西蘭國家利益的交易。
值得注意的是,儘管緊急通知機制增加了外國投資人的合規義務,但通知均可通過網絡完成,並且對於大多數交易而言,OIO將在收到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對於擬議交易是否會對新西蘭國家利益產生威脅做出初步判斷,從而最大程度地減少合法交易所受到的時間和成本影響。
國家利益測試
如上述緊急通知機制所述,新西蘭財政部長將對以下類型的外商投資交易進行國家利益測試:
重要戰略性業務,如軍民兩用技術、發電、電信服務、港口和機場或媒體業務;
由外國政府持有10%或以上的權益的投資者實施的交易;
其他任何財政部長認為可能違反新西蘭國家利益的交易。
緊急通知機制實施情況
到目前為止,大多數OIO已收到通知的交易均在10天內獲得了批准,所有交易都在40天法定期限之前處理完畢。
新西蘭財政部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目前沒有證據表明,該制度對新西蘭作為高質量外國投資目的地的吸引力產生了重大負面影響。”
該緊急通知機制有效期將延長3個月,即90天內該緊急通知機制繼續有效。
此外,新西蘭財政部長將於11月28日再次審查該緊急通知機制,以評估新冠肺炎疫情大流行的影響是否足以使其繼續實施該緊急通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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