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FMA:金融諮詢提供商正式牌照申請的最終標準條件已公佈

在與業界廣泛磋商後,新西蘭金融市場管理局(FMA)發布了申請金融諮詢服務提供商正式牌照的最終標準條件,並確認了此類牌照將分為三大類別。
獲得正式牌照的七大標準條件:記錄保存、內部投訴流程、監管申報、外包、業務連續性和技術系統、持續能力、重大變更通知。
考慮到業內對專業賠償保險成本的反饋、消費者能從中獲得的利益、保險的受理範圍,FMA決定不將專業賠償保險列為標準條件。金融諮詢提供商可根據自身情況來決定是否提供專業賠償保險。
根據提議,FMA定義了三種不同類型的金融諮詢提供商,名稱從“ A、B、C”更改為“ 1、2、3”。這些類別意味著金融諮詢提供商申請機構可以根據自身情況申請牌照。
FMA市場參與總監John Botica表示,此次諮詢收到了業界的積極回應,其中有55份書面回應。標準條件在為申請FMA牌照的企業設立門檻方面起著重要作用。此次諮詢有助於確保標準條件的適用性,FMA很高興看到業內普遍支持這些條件。
FMA仍在處理臨時牌照申請。 FMA鼓勵仍打算申請臨時牌照的機構在暑假前提交申請,確保他們的申請可以在2021年3月15日之前得到處理。
截至11月2日星期一,FMA頒發了1112個臨時牌照,420家機構得到授權,涵蓋近7753名財務顧問和7943名提名代表。
關於臨時牌照和正式牌照
- 自2021年3月15日起新的金融諮詢制度開始實施以來,向零售客戶提供受監管的金融諮詢服務的所有機構/個人都必須持有金融諮詢提供商牌照。牌照申請過程分為兩個階段:臨時牌照階段和正式牌照階段。
- FMA建議金融諮詢提供商目前可以申請臨時牌照,該牌照自2021年3月15日起生效,有效期最長為兩年。
- 正式牌照的申請過程將在線進行。
- 自2021年3月15日起,FMA將開始接受正式牌照申請。
- 自2021年3月15日起,沒有臨時牌照的顧問將不得向零售客戶提供財務建議,除非他們受僱於持有臨時牌照(或擁有臨時牌照授權)的金融諮詢提供商。
- 兩年後,所有臨時牌照都將到期,金融財務諮詢提供商必須持有正式牌照(或獲得另一實體的正式牌照授權),才有資格繼續為零售客戶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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