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已確定!里昂證券將於12月2日再次進行清算表決
來源: Fazzaco
香港經紀商里昂證券宣布,公司已確定再次召開臨時股東大會(EGM),對此前擬議的公司清算決定進行表決。
在里昂證券提交給香港證券交易所的文件中,該券商宣布了計劃於12月2日進行投票表決。
里昂證券董事會確認,公司於2020年10月5日收到股東KVB Holdings Limited的一封信,該公司要求里昂證券再次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對結束里昂證券業務的《特殊決議》進行表決。
這是里昂證券第三次對相同的《清算決議》進行表決。 2020年7月28日和2020年9月25日舉行的臨時股東大會都未通過該決議。
要注意的是,要通過《特殊決議》,在股東大會上必須有不少於75%的讚成票數。
決議提出:“鑑於公司由於經營水平不足和財務狀況不佳而未能遵守《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提議解散公司,清算剩餘資產將根據組織章程細則和《公司法》在公司成員之間分配。”
公司董事會解釋說,在獲得有關決議的必要建議後,董事會將按照章程規定及適用法律、法規、規章行事。
2020年9月18日,里昂證券(新西蘭)有限公司收到了新西蘭金融市場管理局(FMA)的通知,對其衍生品牌照增加特定條件,因為公司在2019年未履行規定的某些審計和保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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