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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600萬美元! My Big Coin創始人非法交易貨幣等多項罪名成立

來源: Dai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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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稱加密貨幣和虛擬支付服務公司的My Big Coin Pay Inc.創始人Randall Crater,已因涉嫌通過營銷手段欺騙投資者、出售欺詐性虛擬貨幣等違法行為被聯邦陪審團定罪。

Crater於2019年2月被指控批捕。美國地方法院法官Denise J. Casper計劃於2022年10月27日對其案件宣判。Crater將被判犯有四項電匯欺詐罪、三項非法貨幣交易罪、一項經營無牌匯款業務罪。

2013年,Crater創立了My Big Coin,通過欺詐性加密貨幣“My Big Coins”提供虛擬支付服務。 2014年至2017年期間,他和他同事捏造My Big Coins的性質和價值,聲稱My Big Coins是一種功能齊全的加密貨幣,由3億美元的黃金、石油和其他有價值的資產支持,由此來向投資者推銷該加密貨幣。 Crater還謊稱My Big Coin與萬事達卡(MasterCard)有合作關係,且My Big Coins可以很容易兌換成政府支持的紙幣或其他虛擬貨幣。 Crater還通過社交媒體、網際網路、電子郵件和短信發布了這些虛假陳述。

實際上,My Big Coins沒有黃金或其他有價值的資產支持,與萬事達卡沒有合作關係,也不容易轉讓。在該計劃過程中,Crater挪用了投資者超過600萬美元的資金用於個人支出,其中包括購買價值數十萬美元的古董、藝術品和珠寶。

2018年1月,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 宣布對Crater和My Big Coin Inc. 提起商品欺詐指控。

電匯欺詐罪名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3年監督釋放、25萬美元或非法所得/造成損失金額兩倍的罰鍰。非法貨幣交易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3 年監督釋放、25萬美元或非法所得兩倍金額的罰鍰。經營無牌匯款業務罪最高可判處5年監禁、3年監督釋放、25萬美元或總收益或損失金額兩倍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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