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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政府就ASIC和APRA在信息共享方面的新義務進行諮詢

來源: FinanceFeeds

政府建議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和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APRA)承擔法定義務,以相互合作和共享信息。澳大利亞政府已就皇家委員會提出的某些建議進行了磋商 。
建議6.9將賦予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和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APRA)法定義務,以彼此共享信息,並在有合理的理由相信彼此之間存在違反行為時相互通知對方的立法。
根據新法律,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要求APRA和ASIC在功能和功能上相互合作。
除擁有酌情權共享信息外,這兩個監管機構還必須遵守彼此提出的書面要求,除非他們正式拒絕主席的書面同意(視具體情況而定)。
例如, 將包括的信息類型為 :
  • 為公司準備並向監管機構披露的審計文件;
  • 從受監管實體強制收集的信息;
  • 自願提供給監管機構的有關個人或公司向消費者提供的金融產品類型的信息;和
  • 公司向監管機構提供的強制性報告或備案。
可能會要求提供某些信息和文件。例如,與監管機構內部或行政職能有關的信息或文件不在範圍之內。這將包括與代理機構的日常運作有關的材料,例如租賃,採購或招標協議,員工僱用協議或服務合同。
披露信息的信息或文件也超出了範圍,監管者或其他人已要求法律專業特權。
使用某些可以通過強制性信息共享方案共享的信息還存在其他更具體的限制。例如,當事一方在一個監管者身上實現了避免自我指責的特權時,這將適用於下一個監管者手中的信息或文件。
現有的英聯邦立法條文或普通法也對使用和披露信息有許多保護和限制。例如:
  • 隱私權法規。
  • 公平的信任義務。
  • 舉報人保護。
最後,要求APRA和ASIC相互通知對方違反規定的重大違規行為。
邀請有興趣的各方在2020年1月24日之前提交對此諮詢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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