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宣傳監管不力!M1 Finance遭FINRA罰款85萬美元

美國金融業監管局(FINRA)周一(3月18日)宣布,對M1 Finance LLC處以85萬美元的罰款,原因是該公司通過網絡紅人在社交媒體平臺上發布的帖子存在信息不公平、不平衡、誇大、無根據、虛假承諾或誤導性內容。此案源於FINRA對公司通過社交渠道獲取客戶的這一行為的有針對性審查,也是FINRA首次對公司在監管其網絡紅人宣傳計劃方面的不當行為進行的正式處罰。
FINRA執行副總裁兼執法部主管Bill St. Louis表示:「隨著投資者越來越多地使用社媒來了解他們的財務決策,FINRA對公眾溝通的相關規定變得尤為關鍵。FINRA將繼續審查公司是否采用了設計合理的實踐和監管系統來應對與網絡紅人宣傳計劃相關的風險。」
2020年1月至2023年4月,M1 Finance付費讓網絡紅人進行公司宣傳,並讓這些網絡紅人在其宣傳內容中加入了一個獨特的超鏈接。該鏈接可引導潛在新客戶前往M1 Finance網站開設經紀賬戶並為賬戶充值。M1 Finance還向網絡紅人提供了一些圖形和一份詳細的「歡迎指南」,其中詳細描述了M1 Finance可以提供的特定服務和功能,並讓網絡紅人以此進行強調和宣傳。
對於每一個通過由M1 Finance提供的獨特鏈接開設和充值的每個新賬戶,該公司都會向相應網絡紅人支付一筆固定費用。該公司並未限製網絡紅人可借此獲得的報酬上限。這段時間,超過39400名客戶通過參與該宣傳計劃的約1700名網絡紅人提供的鏈接進行了賬戶註冊和充值。
M1 Finance雇傭的網絡紅人在社媒上發布了信息不公平、不平衡的帖子來宣傳該公司,違反了FINRA規則2210(與公眾的溝通)和規則2010(商業榮譽標準和交易原則)的要求。例如,一位網絡紅人在宣傳M1 Finance的保證金貸款計劃時表示,客戶可以「隨時償還(保證金貸款)……沒有固定的時間限製」。但實際上,使用保證金的投資者沒有延長時間以滿足保證金要求的權利,而如果出現保證金追繳,公司卻可以在不事先通知投資者的情況下隨時增加維持保證金要求,並且可以強製出售客戶賬戶中的證券,並選擇出售哪些證券。
根據FINRA規則要求,M1 Finance在使用或保留這些宣傳信息之前,並未審查或批準其雇傭的網絡紅人的發帖內容。M1 Finance也未能建立合理的製度(包括書面程序)來監督該公司雇傭的網絡紅人代表其進行的宣傳活動。上述行為違反了FINRA規則2210、2010/3110(監管)和4511(一般要求——賬簿和記錄),以及1934年《證券交易法》和《交易條例》的相關規定。
M1 Finance已同意接受FINRA的調查結果,但沒有對這些指控進行承認或否認。該公司還同意證明其已糾正了FINRA在接受、放棄和同意書(AWC)中指出的問題,並已實施設計合理的監督系統(包括書面監督程序)以保證遵守FINRA規則2210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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