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zzaco > 要訊 > 美國最高法院表示,在SEC欺詐案件中尋求牟利時,限制適用 美國最高法院表示,在SEC欺詐案件中尋求牟利時,限制適用 來源: The Block 2020-06-23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必須嚴格限制其從欺詐方案中謀取利潤的能力。 正如彭博社和CNBC的報導所指出的那樣,大法官索尼亞·索托馬約爾(Sonia Sotomayor)週一做出的8-1裁決指出:“根據第78u(d)條,不超過不法行為者的淨利潤並為受害人判給的非法所得的賠償是公平的。 )(5)。第5-20頁。”該決定圍繞2016年一宗訴訟提起,該訴訟中,一對被指控欺詐的夫婦最初在SEC民事訴訟後被勒令退還近2700萬美元。 利潤流失是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可以在其民事欺詐案件中收回資金的常用工具,包括以初始代幣發行或ICO為中心的案件。在發布其所謂的DAO報告之後,SEC在2017年首先概述了其對ICO的立場。 最高法院早在2017年就對SEC的獲利能力設置了其他限制,當時該法庭一致表示,該機構必須遵守五年的利潤失格限制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