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證交會就加密代幣銷售問題向Ripple Labs索賠20億美元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要求Ripple Labs賠償20億美元,理由是美國聯邦法院認定該加密集團違反了證券法,以不當方式向投資者出售了一些代幣。
該監管機構於2020年起訴Ripple,指控該公司在未提交美國證券法規定的註冊檔的情況下出售了價值13.8億美元的XRP瑞波幣。在主席Gary Gensler的領導下,美國證交會對加密貨幣採取了激進的態度,他將這個行業定義為“狂野西部”。
Gensler認為,許多加密代幣都符合證券條件,屬於其管轄範圍。去年7月,美國地區法官Analisa Torres發現,註冊要求不適用於在數字資產交易所出售的約7.57億美元的瑞波幣,因為散戶投資者購買瑞波幣時並沒有期望從Ripple的商業活動中獲利,因此美國證交會起訴Ripple的案件被部分駁回。
但法官裁定,向機構投資者出售的代幣屬於證券。根據週一提交給紐約南區法院的一份請求書,美國證交會週二要求對這些銷售行為處以20億美元的罰款並予以追繳。
“更多證據顯示了Ripple不當行為的惡劣性,凸顯了這一救濟措施對於威懾和確保Ripple停止其非法行為的重要性,”美國證交會在一份法庭檔中稱,自Torres的裁決以來,該公司進行了數十億美元的瑞波幣銷售,其中大部分或全部似乎“類似於機構銷售”。
Ripple首席法務官Stuart Alderoty在X上的一篇文章中寫道,美國證交會“交易的陳述是虛假的、錯誤的,旨在誤導。他們對於加密貨幣的立場一如既往。美國證交會並沒有忠實地執行法律,而是一心想要懲罰和恐嚇Ripple,以及整個加密貨幣行業。”
(來源:金融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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