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CFTC主席Rostin Behnam宣布初始領導層任命

Rostin Behnam在當選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後,於昨天宣布了以下領導任命。他們將領導CFTC內部的各部門、辦公室和其他團隊,以執行CFTC管理法規中的職責和該機構面臨的其他問題。在昨天的宣布之前,Behnam主席宣布了他的行政辦公室工作人員,並任命Tanisha Cole Edmonds為CFTC第一位首席多元化官員。 Behnam主席計劃很快公佈其他工作人員和政策。
"新任命的官員在《大宗商品交易法》和我們的管理條例方面有幾十年的經驗,這為他們的職位帶來了無可比擬的專業知識,"Behnam主席講到。 "感謝他們每個人的付出,我相信他們每天都會努力完成CFTC的使命,確保我們的市場為所有人服務。"
Amanda Olear——市場參與者部門主任
Amanda Olear被任命為市場參與者部門主任,將負責監督掉期交易商、期貨佣金商、介紹經紀人、大宗商品池運營商、大宗商品交易顧問以及他們的相關人員的工作。在過去的一年中,她一直以代理身份工作。此前,她自2018年起擔任註冊和合規部門副主任。 Olear於2007年從馬里蘭州安納波利斯的Council, Baradel, Kosmerl & Nolan, P.A.加入CFTC,在那裡她專注於商業實體的形成和復雜的商業訴訟。此前,她還曾擔任馬里蘭州上訴法院Lynne A. Battaglia法官的法律助理。
Rob Schwartz——總法律顧問
Rob Schwartz已被任命為CFTC總法律顧問,將領導法律部並擔任委員會的首席法律顧問。 Schwartz在CFTC工作了10年,自2021年1月以來一直擔任該機構的代理總法律顧問。自2011年加入CFTC以來,他主要是CFTC的首席訴訟律師,擔任負責訴訟、執法和裁決副總法律顧問。他成功地代表CFTC處理了許多重要的案件,包括挑戰該機構實施《多德-弗蘭克法案》的幾起訴訟,執法行動中的許多上訴,以及註冊實體的破產。 Schwartz在加入CFTC之前,曾在證券交易委員會、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和其他政府機構的執法行動和調查中代表企業和個人,以及在聯邦司法系統各級涉及廣泛商業問題的私人民事訴訟中代表企業。在此之前,Schwartz曾擔任美國第二巡迴上訴法院Amalya L. Kearse法官的法律助理。
Clark Hutchison——清算和風險部主任
Clark Hutchison將繼續擔任清算與風險部(DCR)主任一職位,他自2019年7月以來一直領導該部門。他管理著CFTC在華盛頓特區、紐約和芝加哥辦事處的90名員工,負責該機構對衍生品清算所及其成員的監督,包括通過風險評估和監督來監督清算過程。加入CFTC之前,Hutchison在全球大型金融機構擔任過三十多年高管,專門負責清算和風險管理。除了他的私營部門經驗外,他還曾擔任期貨業協會董事會的特別顧問、芝加哥商品交易所風險委員會的成員以及納斯達剋期貨公司的董事會成員。
Tamara Roust——數據部主任兼首席數據官
Tamara Roust將繼續擔任數據部主任兼首席數據官,她自2020年10月以來一直擔任這一職務。她負責監督該機構的企業數據戰略和數據治理方法,包括雲遷移、自動化和人工智能工作以及遵守聯邦數據戰略。再次加入CFTC之前,Roust曾擔任伊利諾伊州的首席數據官,制定了該州的企業數據戰略,並成為該州新冠疫情工作組的一員。作為這項工作的一部分,她開發了自動化的解決方案,將數據從20世紀70年代的IBM DB2系統轉移到雲原生系統,用於聯繫追踪,這樣,數百個地方衛生部門可以訪問存儲在國家系統中的數據。 2011-2016年,Roust在CFTC的清算和風險部(DCR)擔任風險分析師,2016-2019年,在DCR的審查處擔任副主任,她修訂了39.18和39.36條例,以提高衍生品清算組織(DCO)的信息安全。她在金融服務行業也有近十年的經驗,持有多個行業證書,並曾在美國宇航局的噴氣推進實驗室擔任高級工程師。
Suyash G. Paliwal——國際事務辦公室主任
Suyash G. Paliwal將繼續擔任CFTC國際事務辦公室(OIA)主任,就跨境問題向CFTC主席提供建議,並領導CFTC的國際監管舉措。國際事務辦公室代表委員會參加國際論壇,如國際證券委員會組織(IOSCO),IOSCO與支付和市場基礎設施委員會(CPMI)的聯合工作,以及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並就與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和IOSCO的金融穩定參與小組(FSEG)有關的事項向主席提供建議。加入CFTC之前,Paliwal在聯邦儲備委員會任職,就金融穩定委員會事務提供建議,代表中央銀行參加國際保險監督員協會和雙邊論壇,為監督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和某些金融集團(保險儲蓄和貸款控股公司)制定國際和國內政策,並監督大型金融機構的監督。他帶領歐洲和亞洲的監督員團隊制定關於治理和風險管理的國際標準,為聯邦儲備委員會領導層提供關於國際戰略參與和市場發展的建議,並且是一項擬議資本規則的主要作者。在為政府服務之前,Paliwal曾在White & Case和Allen & Overy從事私人執業,就複雜的國際法律問題和衍生品法規向客戶提供諮詢。在進入法律領域之前,他曾在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和Verisk Analytics, Inc.從事金融服務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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