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立法者向議會提交加密貨幣法案

10月25日,臺灣立法者向一院制議會立法院提交了《虛擬資產管理法案》。該法案旨在為客戶提供“更好的保護”,並對該行業進行“適當的監管”。
這份長達30頁的法案對加密貨幣行業的要求似乎比較溫和。它建議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履行一些常識性義務,如將客戶資金與公司儲備資金分開、建立內部控制和審計制度、加入當地行業協會等。
不過,法案目前還沒有要求穩定幣發行商持有1:1比例的儲備資金,也沒有提及演算法穩定幣。至於行銷活動,廣告規則將由“主管部門”決定。
法案建議對無證經營的主管部門處以罰款——不低於200萬台幣(約合6萬美元),不超過2000萬台幣(約合60萬美元)。法案生效後,已在臺灣市場運營的公司將有六個月的時間獲得相關許可證。
2023年9月,臺灣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FSC)也發佈了針對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的行業準則。該委員會禁止外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在未獲得監管機構必要批准的情況下在臺灣提供服務。
這些規則是在臺灣主要加密貨幣交易所成立自律協會後制定的。9月26日,MaiCoin、BitstreetX、Hoya Bit、Bitgin、Rybit、Xrex和Shangbito等本地交易所聯合成立了臺灣虛擬資產平臺與交易商業協會,旨在支持加密貨幣行業,並與監管機構合作。
(來源:CoinTelegrap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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