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加Fazzaco到桌面

添加Fazzaco到桌面

下次可從電腦桌面直接訪問Fazzaco

立即添加
繁體中文

菲律賓證券交易所計劃放寬上市規則

來源: Fazzaco Sanday Chongo Kabange, Regulation Asia

43bd7c34baac87db5564e6cae9ed960.jpeg

菲律賓證券交易所(PSE)最近提議放寬主板和中小型企業板的上市規則,以吸引更多公司上市。

對於主板,當前的衡量指標EBIDA需在申請後的第三個財年達到5,000萬菲律賓比索,並在這三年中每年需達到1,000萬比索,修訂後的規則中,由累計淨收入代替,要求公司在提交上市申請後三個財年累計淨收入達7,500萬比索。

申請提交的前一財年淨收入應達到5000萬比索。

PSE建議使用淨收入而不是EBIDA來衡量盈利能力,是為了確認獲准上市的公司有能力為投資者的利益創造利潤。

股東權益必須至少達到5億菲律賓比索,以衡量申請人的財務狀況。此外,目前擬議修訂中已刪除最低市值達到5億菲律賓比索的要求。

對於計劃在中小企業板上市的公司,PSE放寬了經營年限。申請上市的公司應具有至少2年的運營時間,從當前要求的3年縮短了1年。

​公司可以通過滿足EBIDA或者滿足淨銷售/營業收入的要求獲得上市資格。

EBIDA在最近3年達到1500萬菲律賓比索,或者淨銷售額/營業收入在最近3年或公司運營的較短時間內達到1.5億菲律賓比索,平均淨銷售額或營業收入增長率在過去兩年中至少達到20%。

此外,當前上市規則中要求3個財年中至少有2個財年產生EBITDA為正,修訂版本中這一要求被刪除。

PSE首席執行官Ramon Monzon表示:“儘管我們建議修訂規則,旨在使公司更容易上市,但PSE仍會保留並將繼續執行與投資者保護和適用性要求有關的上市規定。”

創建
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