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提醒:香港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牌照申請期已結束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下稱「證監會」或SFC)提醒業界人士及投資者,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向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以在2024年6月1日或之後繼續在香港運營的期限已於2024年2月29日結束。
因此,根據過渡安排,任何正在香港運營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若未在2024年2月29日當日或之前向證監會提交牌照申請,則必須於2024年5月31日或之前結束其在香港的業務。
這些虛擬資產交易平臺須取得必要的證監會牌照,才可恢復其在香港的業務活動或向香港投資者推銷其虛擬資產服務。進行任何無牌活動均屬刑事犯罪。
同時,投資者應利用證監會網站列出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名單以查核相關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的監管狀態。
若投資者在香港進行交易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不在證監會的」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臺名單「或」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申請者名單「上,應關閉其在這些非監管狀態平臺上的賬戶,或將其賬戶轉移至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虛擬資產買賣。
不過,證監會同時也提醒公眾,在「虛擬資產交易平臺申請者名單」上的申請人提交的申請仍在處理中,會否獲批尚未可知。因此,在這些平臺上進行虛擬資產交易同樣存在風險。
有鑒於此,證監會強烈敦促投資者僅在獲證監會發牌的虛擬資產交易平臺上進行虛擬資產交易,以免其合法交易權益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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