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一步擴大獎勵範圍! SEC宣布修改吹哨人專案規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昨天宣布,將對其吹哨人項目的規則進行兩項修改。第一項修改允許SEC在其他情況下為非SEC行動提供信息協助的吹哨人進行獎勵;第二項修改確認SEC在調整獎勵的具體金額時,只能提高獎勵而不能降低獎勵。
SEC主席Gary Gensler說:「2010年,在《多德 - 弗蘭克法案》規定下,國會指示SEC建立吹哨人項目。迄今為止,項目極大地幫助了SEC保護投資者。這次我們進行了兩項重要更改,以進一步改善吹哨人項目。第一項修改擴大了協助相關行動的吹哨人獲取獎勵的範圍,可以直接獲取SEC獎勵,而無需去其他機構獲取他們的吹哨人獎勵。而第二項修改,可以讓SEC在考慮修改要頒發的獎勵金額時,只能提高金額而不能降低金額。我認為這些修改將進一步加強我們的項目,更有助於保護投資者。」
具體來說,根據SEC的21F-3條的兩項修改,如果其他機構的吹哨人項目可以發獎,則SEC也可以為其他機構採取的特定行動中的吹哨人發獎,包括指定的聯邦機構在內。根據修改,如果其他機構的獎勵不可與SEC的獎勵相比時,或是SEC頒發的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0萬美元時,則允許以上行為。
此外,還確認了第21F-6條對SEC的授權,即SEC修改頒發獎勵金額時只能提高不能降低金額。
SEC的吹哨人項目啟動於2010年,旨在鼓勵個人向SEC提供有效的線索,幫助發現不當行為並更好地保護投資者和市場。該計劃為該機構執行聯邦證券法的有效性做出了重大貢獻。自該計劃的成立以來,SEC已向傑出吹哨人頒發了超過13億美元的資金。
舉報人規則修正案將在聯邦公報發表後30天生效。
來源: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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