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持續披露義務!澳新集團遭罰90萬澳元

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上周五(12月8日)發布公告,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對澳新銀行集團有限公司(ANZ)處以90萬澳元的罰款,原因是該集團在其2015年進行的25億澳元的機構股票配售過程中違反了持續披露義務。
法院解釋道,ANZ未能告知澳大利亞證券交易所(ASX),其承銷商將收購ANZ在機構股票配售中發行的25億澳元中的價值約7.54億~7.9億澳元的股票,此舉違反了澳大利亞《公司法》(Corporations Act)第674(2)條。
ASIC副主席Karen Chester在該公告中表示:「這對ASIC而言是一個具有裏程碑意義的案例。今日的判決證實了持續披露的重要性,並表明了違反這一披露要求的嚴重性。今天法院對ANZ下達的懲罰指令還確認了承銷商(在股票配售中)大量認購股票須向市場和投資者披露的這一要求。
「如果公司出現了像這次這樣的違規行為,則將可能面臨1500萬澳元~7.8億澳元的最高罰款。上市實體應將今日的處罰引以為戒,充分履行其持續披露義務。」
Chester總結道:「ASIC將繼續執行持續披露製度,確保投資者能獲取重要信息以做出明智的投資決策。持續披露是維護市場誠信的關鍵所在。」
法官Moshinsky對此表示,此類違法行為非常嚴重,需要對其處以巨額罰款才能起到震懾作用。
ANZ還被勒令支付ASIC的相關訴訟費用和附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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