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CFTC掉期商業行為準則!高盛遭罰1500萬美元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對高盛(Goldman Sachs & Co. LLC)提出指控,稱其違反了CFTC適用於掉期交易商的《商業行為準則》(Business Conduct Standards)。具體而言,CFTC發現高盛未能披露數十項交易前市場中間價(PTMMM),違反了第23.431條規定;高盛未能遵守公平交易和誠信原則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與客戶進行溝通,違反了第23.433條規定。
高盛承認,在2015年至2016年執行的幾乎所有「同日」掉期交易中,它要麽沒有披露任何PTMMM,要麽沒有披露準確的PTMMM,這種行為違反了CFTC規定。
CFTC發布此次命令,對高盛處以1500萬美元的民事罰款。
CFTC執法部主任Ian P. McGinley表示:「CFTC《商業行為準則》旨在促進掉期市場的透明度和公平性。CFTC致力於確保掉期交易商遵守這些標準,以便掉期交易對手得到披露信息,讓他們在達成掉期交易之前能對該掉期交易進行評估。今天CFTC對高盛的處罰表明,該監管機構將積極追查違反這些商業行為準則的掉期交易商。」
案件背景
CFTC調查發現,在2015至2016年,高盛與其美國客戶進行了數十筆「同日」股指掉期交易。在這些「同日」股指掉期交易中,掉期的股票部分在同意交易的其它重要條款達成的當天就確定,而不是(通常情況下)在協議達成後的第二天。該調查發現,高盛沒有向客戶披露這些掉期的PTMMM,而是經常披露不同掉期類型(類似T+1掉期)的PTMMM,從而掩蓋了同日掉期的價值。
該調查認為,高盛僅在對其自身財務有利、對其客戶利益不利的日期和時間,投機性地征求或同意客戶進行當日交割的掉期交易。此外,高盛通過與客戶溝通,讓同日掉期交易看起來對客戶的經濟利益似乎比實際情況更有利。
調查發現,在某些情況下,高盛披露了「T+1」掉期交易的PTMMM,然後在「同日」掉期交易中出價高於PTMMM,讓客戶誤以為同日掉期交易比T+1掉期交易更有利,但實際情況卻並非如此。事實上,CFTC發現高盛在進行「同日」掉期交易時,向客戶所提供的利率部分的任何邊際收益都會被客戶的股票交易成本所抵消。該監管機構認為,高盛未能以公平公正的方式與客戶進行溝通,吹噓了「同日」掉期交易的所謂好處,但沒有告知客戶相應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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