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大國際期貨因違反監管規定被香港證監會罰800萬港元

香港證監會(證監會)譴責遠大國際期貨(遠大),並處以罰款800萬元,原因是該公司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10月期間沒有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監管規定。
證監會亦暫時吊銷遠大的負責人員梁本有的牌照,為期八個月,由2021年12月28日起至2022年8月27日止。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遠大沒有對103名客戶用以發出交易指示的客戶自設系統進行任何盡職審查,以致其未能妥善評估並管理與其客戶使用該系統相關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和其他風險。
此外,證監會識別到存入四名客戶的帳戶內的款項與他們所聲明的財政狀況並不相稱。儘管遠大聲稱其知悉該等異常情況,但卻未能證明其曾就有關存款進行適當查詢,並妥善處理所涉及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
證監會更發現,遠大沒有設立有效的持續監察系統以偵測客戶帳戶內的可疑交易模式,導致其未能偵測出在九個客戶帳戶內進行的近10.1萬項自我配對交易。
證監會認為,遠大的系統及監控措施並不足夠或成效不彰,且該公司沒有確保遵守《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指引》和《操守準則》。
證監會認為,遠大的缺失乃歸因於梁沒有履行其作為負責人員及遠大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
訂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