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稱,83%的國家製定了加密貨幣旅行規則,但實際採取行動的國家僅佔40%左右。

根據FM Intelligence的報告,目前已有83%的司法管轄區透過加密貨幣旅行規則立法回答了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的相關問題。然而,在這些已頒布規則的司法管轄區中,僅有40%報告了有針對性的監管或執法措施。完整報告統計了109個回答此問題的司法管轄區中,有91個已頒布相關法律。其中僅有36個報告了針對合規性的調查結果、指示、執法行動或其他監管措施。對於虛擬資產服務提供者(VASP)而言,公共執法力度的不均衡並不會免除其合規義務,反而會將更多的交易對手核查、資料處理和例外情況管理工作轉移到那些在不同司法管轄區運作、且面臨不同規則和資訊系統的公司身上。
報告已頒布旅行規則的司法管轄區數量從2024年的65個增加到2025年的85個,並在2026年達到91個。同期調查中,報告採取行動的司法管轄區數量從17個增加到35個,隨後又小幅上升至36個。這意味著到2026年,仍有55個已頒布法律的司法管轄區未報告採取任何行動,佔總數的60%。 2025年的相應比例為59%,顯示立法範圍持續擴大,但監管活動的顯著增加卻沒有相應提高。 FinanceMagnates.com在2019年報告稱,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希望加密貨幣交易所在轉帳時傳輸發起人和受益人資料。但此後,由於實施過程中門檻、交易對手要求和技術安排各不相同,導致情況呈現出混亂的局面。這種比較有其限制。 FATF的年度樣本並非符合國家樣本,且答案均為受訪者自行報告。其行動措施結合了調查結果、指示、執法和其他監督步驟,因此 40% 的數字不是處罰金額。
加密貨幣轉帳可以在所需客戶資料到達接收公司之前在鏈上完成結算。如果缺少欄位或無法識別交易對手,客戶可能無法使用這些資產,直到合規人員決定是記入、凍結還是退還這些資產。英國的實施案例就反映了這種交接過程。英國金融行為監理局 (FCA) 要求各公司在資訊不完整時做出基於風險的決策,並要求英國企業在使用第三方旅行規則供應商時承擔責任。互通性也可能縮小客戶發送資產的範圍。 bitFlyer 在日本限制了一些轉賬,因為交易對手使用了不相容的訊息傳遞方式,從而將合規漏洞轉化為存取限制。
FATF 的既定目標是提高加密貨幣收發者的透明度。關鍵問題在於,兩家受監管的公司能否迅速就交易對手、司法管轄區、資料格式和隱私處理達成一致,使客戶無需人工審核即可收到資產。因此,更多的立法並不代表就能自動獲得一致的執行。公司仍然需要測試供應商覆蓋範圍、目錄更新情況、代幣支援和訊息互通性,而不是將購買 Travel Rule 工具視為控制工作的完成。 FM Intelligence 的完整報告包含逐年比較、更廣泛的第 15 項建議評級、營運案例以及每個分母背後的方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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