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原訟法庭命令層壓式及龐氏騙局的詐騙犯向投資者作出賠償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今日發佈公告稱,原訟法庭應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213條的申請,已下令一宗全球性層壓式及龐氏騙局的詐騙犯向受害者作出賠償。
該騙局由DFRF Enterprises LLC及DFRF Enterprises, LLC(統稱DFRF)以及這兩家公司的創辦人Daniel Fernandes Rojo Filho(男)在2014年至2015年期間所操作。
在該騙局中,DFRF及Filho訛稱主要經營黃金開採業務的DFRF即將在美國上市,並慫恿多名香港投資者認購其會員計劃的“會員單位”,以獲得每月回報。大約在2015年5月,DFRF及Filho訛稱DFRF已在美國上市,並讓投資者選擇是否按某個價格將他們的“會員單位”轉換為DFRF的優先股。
證監會在2016年12月及2017年3月取得臨時強制令,將兩個銀行帳戶內的資產凍結。這兩個銀行帳戶分別由Heriberto C. Perez Valdes(男)及海陸貿易(香港)有限公司(海陸貿易)持有,曾收取投資者認購“會員單位”及將其轉換為優先股的款項。
法庭已委任管理人接管仍然存放在這兩個銀行帳戶中的騙局所得款項,合共約280萬元,並將該等款項按比例歸還予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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