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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申請清盤Adamas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並尋求委任臨時清盤人

來源: Fazza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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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向原訟法庭提出呈請,以將安德思資產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安德思)清盤。

證監會亦已於2月25日獲原訟法庭頒令,委任Briscoe Wong Advisory Limited的陳佩詩女士及麥巧姸女士為安德思的共同及各別臨時清盤人,以(除其他事項外)管理她們認為合適的安德思事務(包括安德思對由其提供意見或負責管理的私人基金所擁有的權利和權力)。

事件將於3月9日發還原訟法庭就是否繼續委任臨時清盤人進行聆訊。

自安德思的唯一董事兼最終股東Paul Lincoln Heffner於2021年1月逝世後至今,並無任何具適當權限的人士來處理該公司的事務,故安德思無法運作。

證監會認為,將安德思清盤乃符合公眾利益,以便能安排清盤人(i)協助由安德思提供意見或負責管理的基金有序及迅速地進行清盤,以便向投資者退還資產;(ii)保存安德思的紀錄,確保有關紀錄不會遺失、被處置或以其他方式遭誤用,或被未經授權的人士處理,繼而危害或損害到安德思或基金投資者;及(iii)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對安德思的業務及事務進行獨立調查,以保障基金投資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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