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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禁止渣打銀行(香港)前相關人士從事金融服務,為期6個月

來源: Chl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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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已禁止渣打銀行(香港)的前相關人士Chan Ka Hey先生在2022年7月28日至2023年1月27日期間重新進入該行業,為期6個月。

香港證監會的此行動是根據金管局的轉介而採取的。金管局的調查源於渣打銀行(香港)的自我舉報,發現Chan Ka Hey在直接扣款授權書上剪貼了一名客戶的簽名,欺騙了渣打銀行(香港)和一家保險公司,使它們相信該表格是由客戶簽署的。

2021年4月,金管局就上述不當行為發布了暫停Chan Ka Hey的行業資格的決定,但在該紀律處分決定生效前,Chan Ka Hey已於2021年5月停止在金管局註冊為相關人士。由於對前相關人士進行紀律處分的法定權力屬於證監會,因此,金管局將該案件移交給證監會採取適當行動。

證監會認為,Chan Ka Hey不是受監管人士的合適人選,因為他的行為讓人懷疑他對否可靠、是否有能力誠實進行受監管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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