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監會警告幣安在香港未獲發牌
來源: Xiao

幣安周五再一次收到警告,這一次發出警告的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
據香港證監會稱,他們已了解到該公司在多個地區提供股票代幣交易服務,因此擔心他們也可能在向香港的投資者提供此類服務。
證監會隨後證實幣安在香港沒有任何許可或註冊實體。
股票代幣可能以零碎單位定價,因此被作為投資者獲取零碎股份而非完整繳足股份的一種投資方式。
按照香港的《證券及期貨條例》(SFO),股票代幣很可能被歸類為「證券」,如果是這樣的話,就受到證監會的監管。證監會認為,如果股票代幣被視作證券,則論是在香港境內或是向香港投資者出售和/或分銷股票代幣,均應被視為需要獲得證監會許可的受規管活動,除非另有規定。
任何違反相關規定的人都可能被起訴,一經定罪,將受到刑事制裁。
已有投資者向證監會提出投訴,稱他們無法順利地從不受監管的平台所開設的帳戶中出金。此外,投資者應注意,若無監管平台與香港不存在聯繫,則香港證監會可能無權進行監管。若出現爭議,就很難獲得幫助,也很可能無法獲得法律援助。
就在最近,Fazzaco報導稱立陶宛中央銀行已宣布幣安無權在立陶宛境內開展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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