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網紅因無牌提供投資意見被判監禁六週
來源: David Abdelaziz Fathi

香港東區裁判法院於11月7日裁定,一名金融網紅未經牌照,在其管理的Telegram付費群組中提供投資意見的行為構成違法。法院判處其入獄六週,並須支付香港證監會的調查費用。被告在保釋申請被拒後仍被羈押,等待針對定罪及刑期的上訴程序。
案件由香港證監會提起刑事檢控。起訴書指出,該金融網紅於2021年4月16日至5月14日期間,在Telegram建立並管理一個付費聊天群組,並向公眾收取訂閱費。其發布的內容包括證券評論、投資建議及目標價,並回答付費訂閱者關於納斯達克上市證券的問題。訂閱費為每月200美元或1,560港元,總收入達43,680港元。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表示,證監會將嚴格監管金融網紅的違法行為,並追究未經許可提供投資建議的責任。他提醒投資者,未經證監會牌照的金融網紅可能不符合監管要求的操守和問責標準,存在重大投資風險。投資者在參考相關意見前,應核實網紅的監管狀態,並充分了解相關投資的風險及主要特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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