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對單位信託顧問處以證券違規罰款

馬來西亞證券委員會(SC)對Amran Bin Mohd Amin處以68萬7500馬幣的罰款,因其多次違反證券法規。該罰款自2024年6月26日起生效,此前SC對Amran在2022年1月至2023年1月期間的活動進行了調查。在此期間,Amran挪用來自四名潛在投資者的21.5萬馬幣,這些資金原本是用於投資由Kenanga Investors Berhad(KIB)管理的單位信託基金。然而,Amran並沒有按照承諾投資這些資金,而是將其存入了個人的單位信託投資帳戶。
此外,Amran向兩名投資者提供了偽造的帳戶對帳單,虛假地表示他們的投資或單位信託購買已經完成。SC的調查發現,這些行為違反了《資本市場與服務法案2007》(CMSA)的多個條款,特別是第92A(2)(a)條款,以及SC和馬來西亞投資經理聯合會的道德規範。
SC的決定是在經過全面程序後作出的,並允許Amran對指控做出回應。目前,Amran尚未申請對SC決定進行覆審。此案突顯了SC在資本市場內強化道德標準的持續努力,並對其他單位信託顧問發出了警示。自2020年以來,SC已對九名因類似不當行為的個人採取了行政行動,包括接受投資者的個人資金和提供誤導性信息。SC強調了金融行業誠信和正直的重要性,提醒基金管理和單位信託公司履行其對顧問進行倫理管理和監督的責任。投資者應核實其金融顧問的合法性,並避免將資金轉入未經授權的帳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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