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IC並未停止海外業務。這是事實
來源: FinanceFeeds

- 獲得足夠等效的海外監管機構(見下文)的授權,以提供與FFSP希望在澳大利亞提供的金融服務基本相同的金融服務
- 除非FFSP是一家公司,否則應根據該制度任命本地代理商
- 有合理的信念,認為它完全符合其所在國家/地區與向批發客戶提供金融服務有關的任何法律
- 了解並能夠履行作為外國AFS被許可人的義務以及您的許可條件
- 作為許可證申請的一部分,向ASIC提交大量證明文件。
- 確保有效,誠實和公平地提供金融服務
- 有適當的安排來管理利益衝突和適當的風險管理系統
- 遵守並採取合理步驟以確保代表遵守澳大利亞金融服務法及其許可條件
- 有義務在指定的時間範圍內向ASIC報告“重大違反”(或可能重大違反),並且
- 通知ASIC各種事項,例如在相關的本國管轄範圍內更改被許可人的授權,以及相關海外監管機構對被許可人採取的任何重大調查,執行或紀律處分。
- 加拿大(安大略省)
- 丹麥
- 法國
- 德國
- 香港
- 盧森堡
- 新加坡
- 瑞典
- 英國,以及
- 美國。
- (作為發行人)進行交易,為其提供諮詢,在該市場進行交易或提供與離岸基金有關的託管和存管服務
- 根據投資組合管理服務協議買賣任何種類的金融產品
- 根據投資組合管理服務協議或與之有關的提供託管服務。
- 註冊計劃的負責人
- 養老金受託人,如果該基金的淨資產至少為1000萬澳元
- 批發信託的持牌受託人
- 由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APRA)監管的實體,以及
- 政府機關。
- 在澳大利亞沒有營業地
- 任命當地代理商進行服務
- 向ASIC確認以下內容:
- 有意依靠救濟
- FFSP的所在地轄區,可以在其轄區內提供資金管理金融服務
- FFSP的所在地司法管轄區監管機構簽署了IOSCO關於磋商與合作以及信息交換的多邊諒解備忘錄(MMOU);
- 根據ASIC或家用調節器的書面要求,FFSP將使ASIC和家用調節器之間能夠公開信息;和
- 它將遵守ASIC的書面通知,並在監視檢查期間協助AS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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