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A就零售投資基金規則變更展開諮詢
來源: Chloe

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CA)針對資產管理公司如何處理房地產等長期投資,提出了更明確的期望。根據FCA的規劃,新規則將要求投資人贖回基金時須提前90天通知,但能更確定可以拿回資金。
對投資人而言,這代表基金從一開始就應該更清楚地說明,投資人能以多快速度取回資金,以及該基金是否符合自身需求。
目前部分這類基金允許投資人每日提款且無需通知期。FCA指出,在壓力或波動時期,部分基金可能因可用現金不足而暫停所有付款;有些基金則持有過多現金,導致投資於目標資產的資金減少。FCA也表示,倉促出售可能壓低價格,損害繼續持有基金的投資人,並對市場造成壓力。
FCA認為,新的通知期將讓基金經理有時間以有序方式出售資產,並降低流動性驅動的暫停付款可能性。
既有基金將有兩年時間符合新規,並須至少提前一年通知投資人。FCA正就相關提案徵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6年12月11日。
訂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