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和Ripple呼籲立即就XRP交易是否違反證券法作出裁決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SEC) 和Ripple Labs都希望聯邦法官裁定與XRP加密貨幣有關聯的加密公司違反了聯邦證券法,或者以其他方式駁回訴訟,而無需進行長時間的審判。
SEC和Ripple都在紐約南區提出了即決判決的動議,要求地區法官Analisa Torres根據隨附文件中提出的論點作出裁決。這些文件於周五發布到聯邦法院數據庫。
SEC於2020年12月(前SEC主席Jay Clayton卸任的前一天)起訴了Ripple Labs、首席執行官Brad Garlinghouse和董事長Chris Larsen,指控其通過在未註冊的證券交易中出售XRP籌集了超過13億美元。Ripple堅持認為,XRP的銷售和交易不符合Howey測試的原則,這是一個最高法院案件,在過去幾十年中一直作為確定某物是否是證券的一種方式。
雙方在過去兩年中提出了各種發現動議,但沒有真正對實際的潛在問題提起訴訟,即Ripple是否通過出售XRP違反了證券法。即決判決的動議意味着當事方要求法院實際決定SEC或Ripple是否提供了足夠的證據來證明是否存在違規行為。
SEC認為,Ripple高管的各種聲明表明,Ripple出售了XRP,XRP投資者購買了這種加密貨幣,並相信他們的持股會隨着時間的推移而飆升。
SEC在文件中表示:「Ripple公開吹捧它正在採取的各種措施,並將採取哪些措施來尋找XRP的『用途』並保護XRP市場的完整性和流動性。」
就其本身而言,Ripple的論點之一是公司與XRP投資者之間沒有合同,並且沒有共同的企業,這是Howey的要求之一。
該公司的文件稱,許多通過交易所購買的XRP持有者不知道他們從誰那裡購買代幣。
該文件稱:「即使SEC進行一項遲到的、發現後的逐筆交易分析,以識別XRP報價和合同銷售,其索賠在法律上仍然會失敗。這些合同中沒有一份是在售後授予對Ripple接收者的權利,或對Ripple施加售後義務以維護這些接收者的利益。」
來源:CoinDes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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