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擬修正經紀商豁免國家證券協會會員資格的規定

證券交易委員會今天重新提出了規則修正案,以縮小對《證券交易法》第15(b)(8)條的豁免範圍,該條要求在委員會註冊的任何經紀商或交易商都必須成為國家證券協會的成員除非經紀商或交易商僅在其作為會員的交易所進行證券交易。FINRA目前是唯一註冊的國家證券協會。
SEC主席Gary Gensler表示:「我很高興支持這些修正案,因為如果通過,它們將現代化並改善監管機構的市場監督。通過將FINRA的監督範圍擴大到可能的數十家經紀交易商,擬議的修正案將加強對跨多個市場交易證券的公司的監督,有助於保護投資者並維持公平、有序和高效的市場。」
交易法第15b9-1條規定了第15(b)(8)條的豁免,根據該條,某些在委員會註冊的交易商可以在他們不是會員的任何國家證券交易所進行證券自營交易在不觸發第 15(b)(8) 條的FINRA成員資格要求的情況下進行場外交易。
擬議的修正案將用對第15(b)(8)條的FINRA成員資格要求的狹義豁免來取代這種自營交易豁免。根據擬議的修正案,沒有客戶賬戶並且在其會員所在的國家證券交易所以外進行證券交易的經紀自營商將不受第15(b)(8) 條的約束,僅當這些交易是由經紀自營商為會員的國家證券交易所出於訂單保護目的或構成股票期權訂單的股票部分的執行而產生的。
該提案將在SEC.gov和聯邦公報上公布。公眾意見征詢期將在SEC網站上發布提案後60天或在聯邦公報上發布提案後30天開放,以較長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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