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發布新規指引投資者關系管理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工作指引》(下稱《指引》),進壹步規範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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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證監會就《上市公司投資者關系管理指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旨在重新定義投資者關系管理,強調信息披露和股東權益保護,加強上市公司與投資者的溝通。
《指引》確立了投資者關系管理的四項基本原則——合規性、平等性、主動性和誠實守信,呼籲上市公司加強與投資者之間的有效溝通。
《指引》新增網站、新媒體平臺和投資者教育基地,作為上市公司與投資者溝通的新渠道。對投資者說明會的召開情形和要求作出專條規定,提升投資者說明會質量和效果。
證監會還要求上市公司在與投資者的溝通中納入更多上市公司的環境、社會和治理(ESG)信息,強化服務意識,完善投訴處理流程,建立健全投資者關系管理檔案保管和利用機制。
《指引》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等也提出要求,明確他們在投資者關系管理中的禁止情形。
此外,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協會等自律組織也將制定自律規則進行自律管理。
證監會表示:“強化投資者關系管理,是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重要舉措,也是投資者保護的重要內容。”
《指引》將加強上市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有效溝通,促進上市公司完善治理,切實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
來源:Regulation 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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