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誌銀行子公司DIMA支付2500萬美元與SEC達成和解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在兩項單獨的執法行動中對德意誌銀行子公司、註冊投資服務公司DWS Investment Management Americas Inc.(下稱「DIMA」或「DWS」)提出指控。這兩項行動分別涉及了共同基金反洗錢(AML)措施不足和ESG(環境、社會、治理)投資流程不一致的問題。DIMA已同意支付總計2500萬美元的罰款以解決這些指控。
在第一次AML執法行動中,SEC發現DIMA提供顧問服務的共同基金未能製定和實施設計合理的反洗錢計劃以遵守《銀行保密法》和適用的金融犯罪執法網絡法規等相關規定。另外,DIMA未能對此類共同基金采用和實施設計合理的政策和程序來發現洗錢活動,也未對共同基金業務相關人員進行反洗錢培訓。
SEC執法部主任Gurbir S. Grewal表示:「根據SEC調查發現,DWS為擁有價值數十億美元資產的共同基金提供咨詢服務,但它卻未能確保這些基金按照法律要求製定針對其特定風險的反洗錢計劃。反洗錢相關法規要求共同基金建立和實施特定計劃,以發現和防止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行為。我很高興我們的資產管理部門進行了這一次重要的共同基金反洗錢執法行動。」
在ESG相關的執法行動中,SEC發現DIMA在將ESG因素納入其ESG綜合產品(包括某些主動型管理共同基金和單獨管理賬戶)的研究和投資建議的控製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誤導性陳述。調查發現,DIMA將自己定位為ESG領域的行業領導者,稱將會遵守ESG投資相關政策。然而自2018年8月至2021年底,DIMA並未能像客戶和投資者想象的那樣,充分實施其ESG整合政策的某些條款。另外,DIMA也未能采用和實施設計合理的政策和程序以確保其ESG綜合產品公開聲明的準確性。
SEC執法部副主任兼該部門氣候和ESG工作組組長Sanjay Wadhwa表示:「無論是宣傳中的如何將ESG因素納入其投資建議的表達,還是在對投資者做出的其它任何重要的陳述中,投資顧問必須保持言行一致。而DWS在宣傳中稱其已將ESG納入其核心理念中,但實際上並未遵循其宣傳的ESG投資流程中的相關規定。」
根據SEG命令,DIMA在AML問題上違反了《投資公司法》第38a-1條規定,在ESG問題上違反了《投資顧問法》第206(2)和206(4)及該法條下的206(4)-7和206(4)-8條規定。DIMA未對SEC兩項調查結果表態,但同意停止違規行為,支付600萬美元罰款與SEC在此次AML執法行動中達成和解;同意停止違規行為、接受譴責,並支付1900萬美元罰款與該機構在ESG執法行動中達成和解。
SEC的執法越來越嚴格。過去1個月,該監管機構對Virtu、花旗環球等數十家證券公司或基金采取了執法行動,並不斷修訂新規以適應不斷發展、日益復雜的金融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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