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遵守反洗錢規定!溢利證券行政總裁遭香港證監會罰款40萬元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譴責溢利證券有限公司(溢利,Yardley Securities Limited)的行政總裁、董事、合規主任兼洗錢報告主任樑德成(男)並處以40萬元罰款,原因是他沒有遵守有關打擊洗錢的監管規定。
SFC在採取上述紀律行動前,於今年3月對溢利處以500萬元罰款,原因是該公司在處理第三者資金轉帳時,沒有遵守有關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監管規定。
SFC發現,溢利在關鍵時間的違規行爲是因爲樑德成沒有履行他作爲溢利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職責。
特別是,樑德成當時在溢利負責處理及審批第三者資金轉帳,雖有多項跡象顯示某兩個客戶帳戶內的部分轉帳屬異常或可疑,但他卻於2016年2月至5月期間在沒有進行足夠審查的情況下批准有關轉帳,亦無將他聲稱於有關時間作出的查詢記錄在案。
此外,作爲負責監督溢利的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的高級管理人員,他在有關期間未有確保溢利設立合適的制度,以減低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亦無確保溢利的職員在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獲得充足的培訓。
SFC在決定採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所有相關情況,包括:
樑德成以散漫的態度處理客戶帳戶內的大額第三者資金轉帳;
溢利的缺失持續了至少九個月,乃歸因於樑德成沒有履行他作爲溢利高級管理層成員的職責。
上個月,SFC譴責德意志證券亞洲有限公司(德意志證券,Deutsche Securities Asia Limited)並處以罰款245萬元,原因是德意志證券向其主要經紀業務客戶發出錯誤的結單和延誤向SFC彙報其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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