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銀行業管理局就反洗錢/反恐怖主義融資合規官員一職徵詢意見
歐盟獨立機構歐洲銀行業管理局(EBA)8月2日宣布,就關於反洗錢和反恐怖主義融資(AML/CFT)合規官員作用和職責的新《指南》草案徵詢公眾意見,徵詢意見日期將持續到2021年11月2日。
歐洲銀行業管理局致力於確保整個歐洲銀行業的有效審慎監管和監督。
該《指南》還包括瞭如整個公司層面更廣泛的AML/CFT治理架構的規定。一旦通過,這些規定將適用於《反洗錢指令》範圍內所有的金融部門經營機構。
《指南》首次在歐盟範圍內強調整個AML/CFT的治理架構。該《指南》明確指出,AML/CFT合規官員需要有足夠的資歷,他們有權主動向履行監督和管理職能的機構提出採取必要或適當的措施,以確保內部AML/CFT措施的合規性和有效性。
此外,《指南》闡述了管理委員會成員的職責和作用,或者在沒有管理委員會的情況下,負責AML/CFT的高級經理的職責和作用,以及整個公司的AML/CFT合規官員的作用。由於向相關管理機構提供的信息需要足夠全面,以便能作出明智決策,該《指南》還規定了AML/CFT合規官員向管理機構提交的活動報告中應包含的具體信息。
若金融服務經營機構是整個公司的一個分支,《指南》規定,母公司需要任命一名AML/CFT合規官員,以確保建立和實施有效的、整個公司層面的AML/CFT的政策和程序,並確保有效解決AML/CFT內容中影響整個公司或公司大部分子公司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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