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財政部要求5家國有銀行幫助債務人處理不良貸款

泰國財政部要求農業和農業合作銀行(BAAC)、政府儲蓄銀行(GSB)、政府住房銀行(GH Bank)、中小企業發展銀行(SME Bank)和泰國伊斯蘭銀行這5家國有銀行幫助有不良貸款的債務人按時償還債務,從而確保金融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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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財政部長Arkhom Termpittayapaisith表示,如果由于政府政策導致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率上升,政府將對其賠償。
他補充道:“我們不會要求國有銀行將所有資金用于幫助債務人,畢竟它們還必須按照泰國銀行(BOT)規定儲備現金,並保持類似于商業銀行的資金流動性。”
Arkhom提出了各種能讓債務人正常償還債務的方法,比如批准債務延期,啓動能夠幫助債務人增收的項目等。
據報道,在五家國有銀行中,GSB和BAAC因爲已經幫助了一些債務人,其不良貸款率最高。
Arkhom指出,BAAC表示其貸方已向1000萬有不良貸款的債務人發放了貸款,保證他們能夠從種植蔬菜等額外職業中獲得收入。
Arkhom表示:“此舉可能會使不良貸款率上升,但國有銀行必須了解他們的客戶,不僅要了解客戶的債務金額,還要了解客戶貸款的根源所在。”
來源:Regulation A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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