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前金融服務公司董事因94萬澳元欺詐被判刑

澳大利亞新南威爾斯州羅斯維爾居民、前金融服務公司董事Mark Francis McCabe,因涉及三項欺詐罪,於2025年5月16日在雪梨唐寧中心地方法院被判處四年三個月監禁,其中最低不得假釋期為兩年六個月。
McCabe於2024年9月13日承認三項利用欺騙手段非法獲取財產利益的罪名,違反了新南威爾斯州《1900年刑事法》第192E(1)(b)條款。法院在量刑時還考慮了另外四項相關罪行。
案件顯示,在2015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間,McCabe通過虛假手段,從八名受害者(其中七人是Guevara Capital Access Pty Ltd和Online Trading Capital Pty Ltd兩家已註銷公司客戶)手中非法獲取財產利益。McCabe是上述兩家公司的唯一董事。
據悉,McCabe曾對投資者作出虛假陳述,聲稱其通過GCA和/或OTC為投資者開設了外匯交易帳戶並注入了具體金額的資本。但實際上,他提供的僅為「測試帳戶」,並無法進行真實的外匯交易。投資者誤以為自己在進行真實交易,實則並未發生任何市場操作。McCabe將投資者的資金挪作他用,用於支付租金、私立學校學費以及信用卡消費等個人和企業開支。
經核查,其非法獲取的總金額達940,350澳元。案件由澳大利亞證券與投資委員會(ASIC)調查後移交聯邦檢察官辦公室(CDPP)提起公訴。根據法律規定,違反該項欺詐罪行的最高刑罰為10年監禁及/或罰款11萬澳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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