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造假!天合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及其執行董事遭香港證監會制裁
來源: Fanny

市場失當行為審裁處(審裁處)因應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早前提起的研訊程序,裁定天合化工集團有限公司(天合)及其執行董事魏宣(男)曾干犯市場失當行為,原因是他們發出內容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首次公開發售招股章程,將該公司的收入誇大了逾人民幣67億元。
由於審裁處信納該首次公開發售招股章程載有關於天合在2011年至2013年財政年度的往績紀錄期間,在要項上屬虛假及具誤導性的收入和溢利資料,遂作出以下命令:
魏(在關鍵時間是天合的主要間接股東兼行政總裁)不得擔任上市公司的董事或參與該等公司的管理,為期四年;
天合及魏各自不得作出構成市場失當行為的任何行為;及
天合及魏須向政府和證監會支付訟費。
審裁處亦信納,在招股章程所披露的人民幣126億元天合往績紀錄總收入之中,有53%被誇大。被誇大的收入和溢利相當可能會誘使他人認購或購買天合股份及/或令天合於香港的股價上升。
審裁處得出的結論是,天合及魏在授權發出招股章程時,罔顧招股章程中被誇大的收入和溢利是否屬虛假或具誤導性。
天合就其於香港進行的首次公開發售,在2014年6月9日發出招股章程,並籌得約35.2億港元的所得款項淨額。
訂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