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獎勵特殊責任舉報人30萬美元!
來源: Fazzaco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宣布,向一舉報人提供超過30萬美元的獎勵,該名舉報人提供的信息和持續幫助極大地促進了執法行動的成功。
儘管負有審計或合規責任的個人通常不具備獲得獎勵的資格,但舉報人合理地認為某實體所從事的行為會妨礙調查,因此屬於該規則的例外之一。在本案中,舉報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該實體會阻礙委員會的調查。這是SEC第四次向負有內部審計或合規相關責任的舉報人進行獎勵。
SEC舉報人辦公室主任Jane Norberg表示:“此次是審計和合規專業人員在協助委員會的執法工作中發揮重要作用的一個例子,該實體試圖阻止調查時,舉報人試圖糾正這種行為,並向執法人員提供了特殊的幫助。”
自2012年頒發首個獎項以來,該機構已向124位個人頒發了超過7.31億美元的獎金。這些獎金從國會設立的投資者保護基金中支出,該基金來源於SEC收取的罰金。
機構規定,如果舉報人自願向SEC提供信息,並且該信息對機構成功執法有重大幫助,舉報人就可以獲得獎勵,獎勵金額為該項執法所得的10%至30%,同時,根據《多德-弗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SEC必須保護舉報人的身份,不得洩露舉報人的任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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