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法院判處前Swedbank執行長15個月監禁
來源: Bery

瑞典法院本周判處前Swedbank執行長Birgitte Bonnesen 15個月監禁,罪名為「嚴重欺詐」。此判決由斯維亞上訴法院作出,推翻了2023年地方法院的無罪判決。
案件的核心是2019年的指控,當時瑞典公共廣播公司SVT報導Swedbank將至少400億瑞典克朗(約合44億美元)通過可疑和高風險的交易渠道轉移至波羅的海國家,主要是愛沙尼亞。這起醜聞導致該行股價大幅下跌,並引發Bonnesen被解職。瑞典金融監管機構對銀行處以40億瑞典克朗罰款,並嚴厲警告改進反洗錢措施。
檢方指控Bonnesen「故意或嚴重疏忽」提供關於Swedbank反洗錢措施的虛假或誤導性信息。法院發現,Bonnesen在接受《瑞典日報》和瑞典通訊社TT採訪時,散布了誤導性言論,虛假表明銀行在愛沙尼亞的操作中沒有可疑的洗錢聯繫。
法院裁定,Bonnesen的言論可能影響Swedbank的財務評估並造成財務損害。此外,檢方還指控她在調查性紀錄片發布前向銀行主要股東透露內幕信息,但上訴法院認定這些信息不夠具體,無法歸類為內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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